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是安庆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资产总规模近1300亿元,主体信用等级AA+,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和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现拥有控股公司12家、参股公司19家、合伙企业3家。因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
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3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之后出生)。
6.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2017年7月前任职,下同);或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政府性投资公司工作的,担任相应层级职务满3年(大中型企业标准按国统字〔2017〕213号文执行,见www.stats.gov.cn/tjgz/tzgb/201801/t20180103_1569254.html);或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性投资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9)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的。
三、公开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能力素质测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自行下载填写《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公开选聘报名表》,与个人材料(“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一并投送至报名邮箱takg2016@163.com。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8:00至7月31日16:00。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本人提供报名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每个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或进行职位调剂。
(三)履历业绩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开展履历业绩评价,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综合比较人选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学历教育、年度考核、表彰、培训经历等情况。
(四)能力素质测试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情况,按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能力素质测试。能力素质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心理素质测试不设分值,测试结果作为拟聘人选的参考。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低,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组织体检。如遇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作风及廉政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查阅个人档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七)研究决定
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履历业绩评价、能力素质测试、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聘建议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职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
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庆先锋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程序办理聘任手续,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聘期3年;不胜任的,免去试用期聘任职务,由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本人的意愿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聘的具体工作。公开选聘工作有关重要事项,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人员为企业人员或其他身份的,在办理聘任手续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本次选聘岗位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按《安庆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宜政秘〔2017〕43号)执行。
(三)选聘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均在安庆先锋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
咨询电话:0556—5346520、557925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监督举报电话:0556-12380。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