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同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中心外立面改造及顶层走廊门窗采购安装工程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信息来源:综合管理部      浏览次数:1483次     发布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2024-02-04


安徽同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庆市同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庆市同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中心外立面改造及顶层走廊门窗采购安装工程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 项目名称:安庆市同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中心外立面改造及顶层走廊门窗采购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JG2024-Z10-001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五)服务期:30个日历天

(六)谈判时间: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磐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308714.40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310546.34元

公示期: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

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同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6-5201916。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本公示在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

安徽同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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